杜安贵、蔡兴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1第03号
索引号 : 01105619X/2021-00445 文      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其他 发文单位: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名       称: 杜安贵、蔡兴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1第03号 发布日期: 2021年01月06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 2021-01-06 15:45:16
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
声明号:2021第03号
杜安贵、蔡兴德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洪城华庭的《房屋他项权证》(证号:00012662号)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杜安贵、蔡兴德
2021年01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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